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6-TJDL-ZH029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天津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天津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交货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将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7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6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至 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发售。(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天津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6-TJDL-ZH029)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采购文件。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评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天津分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机场四号路附近(空港配餐旁)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59098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闫嘉仪、王丽、戈佳、李晨冉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嘉仪、王丽、戈佳、李晨冉 电 话: 022-843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