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SSD34000120266782号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门诊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3包: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根管显微镜、口腔数字化印模仪*
八、本包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整机)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维修服务,质保同期。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于3次到场深度保养(除尘及更换常规易损易耗件),工单内需注明更换零件品目及数量;保修到期前1个月需安排工程师对整机进行全面检修(除尘及更换常规易损易耗件)及功能性评估,在工单中做好相关记录,未做评估视为未履行保修服务,直至完成评估后30个自然日,视为保修服务履约完成;工单记录及功能性评估作为尾款或履约保障金必要支撑材料(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保修期满后,中标人仍应提供终身的售后服务,维修仅收取零配件费用。 3.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应确保年开机率在97%(含)以上,若不能达到此开机率,将作以下处理: (1)年开机率在90(含)-97%(不含)之间,延长保修期1年; (2)年开机率在85(含)-90%(不含)之间,延长保修期2年; (3)年开机率低于85%(不含),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新机,并重新计算保修期,以及赔偿医院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注:年开机率=(365-停机天数)/365)。对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材料盖章,否则投标无效。 上述2条要求中“提供材料”更正为:“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函、服务方案等材料)”。 2 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 其他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号 联系方式: 0553-573910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30号五矿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0551-6261263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瑞珂 电话: 0551-6261263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