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184]DSZC[CS]2026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常市兴隆乡中心学校操场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五常市兴隆乡中心学校操场维修):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经核实,黑龙江农垦慧石建设有限公司的磋商保证金实际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026年07月28日 13时30分00秒)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该供应商(黑龙江农垦慧石建设有限公司)属于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无效。将该供应商剔除后,本项目有效响应供应商共计 2 家,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本项目终止。同时撤销本项目成交通知书,特此通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800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允许中标/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支付方式。 开户单位:黑龙江省鼎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万达支行 银行账号:171499134891 银行行号:104261003401,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五常市兴隆乡中心学校操场维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核实,黑龙江农垦慧石建设有限公司的磋商保证金实际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026年07月28日 13时30分00秒)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该供应商(黑龙江农垦慧石建设有限公司)属于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无效。将该供应商剔除后,本项目有效响应供应商共计 2 家,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本项目终止。同时撤销本项目成交通知书,特此通知!。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五常市兴隆乡中心学校操场维修)代理服务费金额:0.8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五常市兴隆乡中心学校操场维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五常市教育局 地址: 五常市文苑路186号 联系方式: 0451-51072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省鼎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12号 联系方式: 0451-51072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省鼎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451-51072684 黑龙江省鼎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