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6000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DSA(UNIQFD20)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项目简介和技术要求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1.3.招标项目简介: 原为:本项目采购DSA(UNIQ FD20)维保服务1项,本次维保为医院介入室飞利浦数字血管造影机(DSA)设备保修服务,设备数量:1套,型号:UNIQ FD20,整机全保。维保年限3年,预算总价210万元。(三年总预算:2100000万元,每年预算:700000万元) 更正为:本项目采购DSA(UNIQ FD20)维保服务1项,本次维保为医院介入室飞利浦数字血管造影机(DSA)设备保修服务,设备数量:1套,型号:UNIQ FD20,整机全保。维保年限3年,预算总价210万元。(三年总预算:210万元,每年预算:70万元) 2、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4.2: 原为:备件需提供可追溯的序列代码,可随时提供可通过厂家400/800热线查询的效性代码 更正为:备件需提供可追溯的序列代码,可随时提供可通过厂家400/800热线查询的有效性代码 3、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推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广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6-2342519 联系地址:思源大道2号。 采购计划号:51160026210200006053[2026]00150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 广安市滨河路四段一号 联系方式: 陈老师 0826-260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17612814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润莲/宗泽伯/王小凤/谢良帅 电话: 1761281431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