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3900 项目编号: SSGDZTB2026194 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元): 3621154.00 最高限价(如有): 3621154.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 交通管理设备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 采购需求 1813473.00 /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 交通管理设备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 采购需求 1748902.00 /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 永宁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 采购需求 58779.00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3621154.00 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交付;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交付;三标段:监理本项目

一、二标段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实施内容,与以上标段同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3.1至3.8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8-07 19:00:00 至 2026-08-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8.本项目设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评审排名均为第一,按照标段

二、标段三的优先级择一确定其中标候选资格

优先确定其为排序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自动丧失其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被取消资格的标段,依次由该标段评审排名后续投标人递补。递补时仍须遵守“不可兼中”原则,已被确定为任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得再次递补为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宁县公安局 地 址: 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联系方式: 0951-802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智鹏 电话: 0951-80227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荣 董娜 电话: 0951-6717776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