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6N012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热激励去极化电流测试系统和高低温数字电桥多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低温数字电桥多功能测试系统 5套,热激励去极化电流测试系统5套。高低温数字电桥多功能测试系统主要对集成电路芯片、器件进行高低温极限条件下性能测试。热激励去极化电流测试系统对电介质材料热激励去极化过程中产生的微弱电流进行测试,同时测量电流密度、电荷变化、介电常数变化等参数,获取材料电学特性。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 595.00万元。其中,高低温数字电桥多功能测试系统预算(最高限价):340万元,热激励去极化电流测试系统预算(最高限价):255万元,产品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均不得超出预算(最高限价)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交货至天津大学指定地址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环境改造、安装调试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制造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8-4)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产品均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则无需提供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包件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投标人除需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8-5)。占比不足80%的,无需提供承诺函。 (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投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8日 至 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1)现场获取: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 (2)邮件获取:发送报名邮件至bdbm@tjbd666.com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报名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巩老师、蔡老师022-27407504(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郝均璐、王萌、杨姣姣、郝文杰022-2421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均璐、王萌、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 022-2421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