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603263270010000029-绍柯采〔2026〕29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大气遥感溯源及质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45页:评分标准“同类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 招标文件第45页:评分标准“投标人 综合实力”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获得过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最多按2个奖项计,同一奖项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大气环境管控”或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过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最多按2个奖项计,同一奖项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大气环境管控”或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招标文件第46页: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或研究员)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或副研究员)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大气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得分。) 3、具备5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负责人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助理研究员)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具备3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参与经验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成员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或研究员)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或副研究员)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大气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得分。) 3、具备5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负责人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助理研究员)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具备3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参与经验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成员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第47页:评分标准“硬件投入”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投入环境颗粒物采样专用设备、恒温恒湿滤膜自动称重设备、大气走航车的得3分,每1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设备图片;如为租赁的,在上述要求上另行提供双方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入环境颗粒物采样专用设备、恒温恒湿滤膜自动称重设备、大气走航车的得3分,每1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设备图片;如为租赁的,在上述要求上另行提供双方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地 址: 柯桥区越州大道3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735201066 质疑联系人: 王巍巍 质疑联系方式: 0575-81187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柯桥区翡翠公馆2幢205-20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钟晶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065754736 质疑联系人: 朱亦英 质疑联系方式: 133575725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政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王工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567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