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ANNFZ001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7 月 30 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 P 4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二、评标方法--2.4详细审查
“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1人) ( 满分 6分 ) (1)具有 高级职称证书的 ,得 3 分 , 中级职称证书的,得 2分; (2) 具有 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得 3分; 2.学生 公寓主管 ( 1 人 ) ( 满分 4分 ) (1) 具有 四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 得 2 分; (2) 具有 四级 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得 2分。 3.工程 主管 (1 人 ) ( 满分 4分 ) (1)同时具有低压 或 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得 2分; (2)具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A或A4),得 2 分; 4.安保主管(1 人) ( 满分 4分 ) (1)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师 或保安员 或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 (2)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的,得 2 分; 5.环 境主管 (1 人) ( 满分 4分 ) (1)具有四级及以上保洁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得2分; 6.消防监控值 守人员 ( 4 人 ) ( 满分 4分 ) 消防监控值守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四级 /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 1 分,满分 4 分。 注 : (1)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各岗位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 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1月1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 提供 或提供不全 不得分。 ( 2 )证书 须 在有效期内 ,其中涉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的,须另外同时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26分 ” 现更正为: “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1人) ( 满分 6分 ) (1)具 有 中级 及以上 职称证书 的,得 3 分; (2) 具有 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得 3分; 2.学生 公寓主管 ( 1 人 ) ( 满分 4分 ) (3) 具有 四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 得 2 分; (4) 具有 四级 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得 2分。 3.工程 主管 (1 人 ) ( 满分 4分 ) (1)具有 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得 2分; (2)具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A或A4),得 2 分; 4.安保主管(1 人) ( 满分 4分 ) (1)具有 政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或二级及以上保安师或保安员或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 (2)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 或四级 /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得 2 分; 5.环 境主管 (1 人) ( 满分 4分 ) (1)具有四级及以上保洁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 或 四级 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得 2分; 6.消防监控值 守人员 ( 4 人 ) ( 满分 4分 ) 消防监控值守人员具有 四级 /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得 1 分,满分 4 分。 注 : (1)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各岗位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 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1月1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 提供 或提供不全 不得分。 ( 2 )证书 须 在有效期内 ,其中涉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的,须另外同时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26分 ” 2 . 招标文件 P 4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二、评标方法--2.4详细审查
“ 企业荣誉 1、202 1 年 1月1日以来(以获 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诚信类荣誉的,县(区)级得 1分;地市级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5 分;满分5分。 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安全类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3、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颁发文明类荣誉的,县(区)级的得 1 分;地市级及以上得 3 分;满分3分。 注:( 1)1-3项不重复计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0-11分 ” 现更正为: “ 企业荣誉 1、202 1 年 1月1日以来(以获 奖时间为准),投标人 或 投标人 所管 理的 项目 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诚信类荣誉的,县(区)级得 1分;地市级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5 分;满分5分。 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 或 投标人 所管 理的 项目 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安全类荣誉的,县(区)级的得 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3、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 或 投标人 所管 理的 项目 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颁发文明类荣誉的,县(区)级的得 1 分;地市级及以上得 3 分;满分3分。 注:( 1)1-3项不重复计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如为项目获奖,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0-11分 ” 3 . 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6年 8 月 24 日 10 : 3 0。 4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 8 月 24 日 10:30 。 5 .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 202 6 年 8 月 7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 1
招标文件p47企业荣誉要求“安全类荣誉”,请问消防类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 1: 予以认可 。 提问 2:招标文件p47企业荣誉要求“文明类荣誉”,请问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的文明类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 2: 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 。 提问 3:招标文件p47企业荣誉要求“诚信类荣誉”,请问我方持有《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证书冠名 “广东省”,监督盖章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书落款发证日期 2021 年 06 月,对应评价年度 2020 年度。是否认定为省级诚信类荣誉?条款中时间认定标准是以证书落款发证日期 2021 年 06 月为准,还是以证书对应的评价年度 2020 年度为准,是否满足计分时间要求,能否计取对应分值? 回复 3: 荣誉计分以颁奖单位的行政隶属层级为依据,县(区)级单位所颁奖项按县(区)级标准计分,地市级单位所颁奖项按地市级标准计分 , 省级及以上单位所颁奖项按省级及以上标准计分。时间认定标准以获奖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4:招标文件p46人员配备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得 3 分”,我方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注册物业管理师)》。因国家政策调整,该证书当前无全国统一线上联网查询通道。特此咨询该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注册物业管理师)是否符合本条评分要求,等同于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计取 3 分?如予以认可,评标阶段仅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无网上查询截图,是否接受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回复 4: 因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已于 2016年正式停发,故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不予认可,该评分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提问 5:招标文件p46人员配备安保主管要求“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证书内容与岗位核心职责关联性不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条第(9)项,安保主管核心职责包括“对消防安保监控中心与校园进行24小时监控与巡查;每年度组织消防演练不少于2次;保安员能正确使用多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而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正是针对消防监控、消防设施操作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与安保主管实际工作内容高度契合,应急救援员证则侧重于灾害现场紧急救援,关联度较低。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已具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消防设施监控等核心技能,完全满足校园安保管理需要。增加该证书选项既保留了原证书认可,又匹配岗位实际需求。建议将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2)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或人社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总队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回复 5: 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 提问 6:招标文件p46人员配备环境主管要求“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得2分”,证书内容与岗位职责不匹配。环境主管主要负责校园保洁、卫生质量管理和环境维护,应急救援员证针对应急救援、灾害处置场景,与环境主管日常工作几无关联。物业管理师(员)证书涵盖物业管理实务、客户服务、环境管理、设备管理等核心内容,与岗位要求直接对应,既可提升物业专业化管理水平,也能拓宽合格人员供给渠道。建议将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2)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或四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回复 6: 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 提问 7:招标文件p46人员配备消防监控值守人员要求“消防监控值守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1分,满分4分。”,发证机关表述过窄,不利于充分竞争。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该证书由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总队亦参与培训考核和监管,其颁发的证书同样具备法定效力。仅限定“人社部门颁发”可能导致持有同等有效证书的人员被排除,缩小了潜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建议将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消防监控值守人员具有人社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总队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1分,满分4分。” 回复 7: 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 。 提问 8: 招标文件 p46人员配备环境主管要求“具有四级及以上保洁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涵盖面更广,除保洁管理外,还涉及秩序维护、绿化、维修、客户服务等综合管理内容。本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多元,设置物业管理员证书可更全面反映环境主管的综合管理能力,利于选拔更适合项目实际需求的管理人员。建议修改为:(1)具有四级及以上保洁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四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回复 8: 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 提问 9: 招标文件 p47企业荣誉诚信类荣誉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诚信类荣誉的,县(区)级得1分;地市级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5分;满分5分”当前第1项最高分设置为5分,而安全类、文明类荣誉最高分均为3分,同类荣誉评分标准差异较大,缺乏合理性和一致性。统一调整为3分,有利于保持评分规则的内在公平性与科学性。建议修改为:与安全类、文明类荣誉保持一致,统一调整为:县(区)级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回复 9: 诚信经营是合作履约的首要基础,是筛选合作单位最重要的考量指标,直接关系项目履约风险、服务口碑,因此权重设置最高,省级荣誉最高分 5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属于企业运营重要维度,但相比企业整体诚信资质,属于专项维度。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提问 10:招标文件p47企业荣誉安全类荣誉、文明类荣誉,建议修改为物业相关的安全类荣誉、文明类荣誉。 回复 10: 提供物业相关的安全类荣誉、文明类荣誉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提问 11:当前评分项仅限定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范围过于狭窄,存在明显的不公正性和不合理性。一方面,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作为行业自律与专业评价的重要主体,其颁发的荣誉在物业管理领域具有高度的专业权威性和行业公信力,理应予以同等认可;另一方面,仅认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可能导致部分在行业内表现优异但未参评或未获得此类行政类荣誉的优质投标人被排除在外,不利于充分竞争和择优选择。而同类型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多数已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纳入荣誉颁发单位的认可范围,具有广泛的实践基础。建议参照上述通行做法,对本项目荣誉颁发单位范围予以相应扩展,修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县(区)级的得 1 分;地市级及以上的得 3 分;满分 3 分。以保障评分标准的公平性、专业性和全面性,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回复 11: 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街道泥河路 399号 电 话: 0551-8731521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0551-870113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负责人 : 缪梨华 电 话: 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