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403-00730 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8吨压缩式垃圾车6台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13时00分至2026年08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3、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 024-5478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 联系方式: 024-31063096 邮箱地址: lnbs_2@foxmail.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33051516010015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依聪、赵春雨 电 话: 024-3106309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