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158 项目名称:2026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采购包3: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包1
250,000.00元,最高限价:147,000.00元 ;采购包2:90,000.00元,最高限价: 88,000.00元;采购包3:800,000.00元,最高限价:630,000.00元。2.本项目备案编号:51018526210200004264。3.采购品目:A02320400 医用光学仪器、A02320700 医用内窥镜。
三、监督部门
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四、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五、付款方式
1、第一笔款付款条件:设备安装使用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且收到中标人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 2、第二笔款付款条件:质保期满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 雷老师;028-2723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 028-61375575转62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伟 电话: 028-61375575转623、688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