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2-XZCT-G2026-0020 项目名称: 采购血液透析室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72.000000万元;采购包2:54.000000万元;采购包3: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5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其中采购包1 采购血液透析室设备一批(血液透析过滤机)预算金额:72万元;采购包2 采购血液透析室设备一批(血液透析机)预算金额:54万元;采购包3 采购血液透析室设备一批(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预算金额:24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血液透析室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日后,7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本国企业制造的,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苏采云系统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 1.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02 日 09:30) 前。 2.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二 ) 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徐州政府采购网一 办事指南 一 资料 下载 ) 质疑接收人 : 刘丽 联系电话 : 0516-89670199 地址 : 沛县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三)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道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发布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四 )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六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七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八 ) 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c80de178fec4468c8d99eb6573d851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沛县龙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地址:沛县龙固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张佰明 联系电话:1580522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沛县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8967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89670199 附件: JSZC-320322-XZCT-G2026-002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