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lacg202608-010 项目名称: 来安县第四轮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8496912.00元/年 最高限价: 8496912.00元/年 采购需求: 来安县第四轮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试行)》,为加强我县校园内安保工作,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县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增加配备专职保安 200 名 (各校暂定配备保安人数详见服务要求,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服务年限为 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通过后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 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 08 月 10 日 至 2026年 08 月 31 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 08 月 31 日 8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