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600262790010000044-CGSHZJ-2026-N001307
二、项目名称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区垃圾转运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53099800(元) 绍兴市环境卫生清运有限公司 东湖街道越东南路15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区垃圾转运费项目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区垃圾转运费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滕剑,赵龙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按中标金额计算, 服务类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费率1.50%,100-500万元部分0.8%,500-1000万元部分0.45%,1000-5000万元部分0.25%,5000-10000万元部分0.1%,最高不超过498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9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采购失败后经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因此转单一来源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严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5-85130979 质疑联系人: 范家良 质疑联系方式: 0575-850916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人民东路2号嘉禾商务楼10层B区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蒋梦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088502874 质疑联系人: 冯春华 质疑联系方式: 0575-881373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 109.0K 定稿-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区垃圾转运费项目.docx 218.3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5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