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X-2026-A106 项目名称: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三期(一标段) 项目代建管理 预算金额:117.45万元 最高限价:117.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17.45 117.45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近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6 年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应当提供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依法免税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至少 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投标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到 2026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贰号)1号楼-207 方式: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3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贰号)1号楼-2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宝信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25202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贰号)1号楼-207 联系方式:022-58950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建芳 电 话:1562012193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三期项目代建管理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