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6D864C0864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食堂膳食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 “(五)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岗位劳务费、综合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绩效、社会保险)、体检费、培训费、餐费、管理费、运营费、交通费、税金等。如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 2.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服务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服务费率必须为固定、唯一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例如□□.□□%~□□.□□%),0%<投标服务费率≤30%,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每月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每月食堂餐费总金额*中标服务费率,费用按实结算。例如:某月食堂餐费总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中标服务费率为20.00%,则该月的服务费为:100*20.00%=20.00万元。” 更正为 “1.本项目按照最终的合同金额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岗位劳务费、综合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绩效、社会保险)、体检费、培训费、餐费、管理费、运营费、交通费、税金等。如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 2.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服务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服务费率必须为固定、唯一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例如□□.□□%~□□.□□%),0%<投标服务费率≤30%,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中标服务费率*最近一学年度采购人食堂餐费总金额(人民币1546.56万元)即为本项目最终的合同金额。最终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投标服务费率仅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得分及最终合同金额的计算依据,每月服务费用以最终合同金额按12个月平均支付。 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服务费率为 28.00%,则本项目最终的合同金额=1546.56*28.00%=463.968万元。” 2、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每月食堂餐费总金额*中标服务费率。 (2)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双方须共同确认当月食堂餐费总金额及考核结果,如涉及扣罚服务费的,采购人按照扣罚后的实际金额支付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及相关票证,且收款方、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100%,(1)服务费按合同金额每月平均支付。 (2)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双方须共同确认当月考核结果,如涉及扣罚服务费的,采购人按照扣罚后的实际金额支付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及相关票证,且收款方、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3、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合同文本中 “第一条 合同金额” “ 1. 合同价:乙方服务费率形式报价为食堂餐费总金额的 % 。(不超过食堂餐费总金额的 30% )。 2. 合同价包含:服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岗位劳务费、服务人员岗位工资、综合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绩效、社会保险)、体检费、培训费、餐费、管理费、运营费、交通费、税金等。如乙方在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 ” 更正为 “1.合同价:乙方服务费率形式报价为甲方最近一学年度食堂餐费总金额的 %,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不超过食堂餐费总金额的30%)。 2.本项目按照合同价实行总价包干。合同价包含:服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岗位劳务费、服务人员岗位工资、综合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绩效、社会保险)、体检费、培训费、餐费、管理费、运营费、交通费、税金等。如乙方在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 4、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合同文本中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 “ 1. 服务费按价月据实结算,按乙方中标报价不超过食堂餐费总金额的 % 。甲方在乙方完整提供结算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 更正为 “1.服务费按合同价每月平均支付。甲方在乙方完整提供结算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 地 址: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西路24号 联系方式: 0769-2286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 020-87687817、020-87683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思颖、姚华增 电 话: 020-87687817、020-87683919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食堂膳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810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