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1504 项目编号: 睿信(采)2026-012 项目名称: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20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一标段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一标段 畜牧业机械服务 1 红寺堡区计划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面积8.2565万亩,其中大河乡计划作业面积1.5385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600000.00 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39元/亩。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任务按照中标后单价核算并落实执行;中标供应商按照“每捆不超过5元且每亩不超过75元的标准实行差额收费”。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二标段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二标段 畜牧业机械服务 1 红寺堡区计划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面积8.2565万亩,其中红寺堡镇计划作业面积1.7949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00000.00 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39元/亩。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任务按照中标后单价核算并落实执行;中标供应商按照“每捆不超过5元且每亩不超过75元的标准实行差额收费”。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三标段 2026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三标段 畜牧业机械服务 1 红寺堡区计划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面积8.2565万亩,其中新庄集乡计划作业面积2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80000.00 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39元/亩。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任务按照中标后单价核算并落实执行;中标供应商按照“每捆不超过5元且每亩不超过75元的标准实行差额收费”。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20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③、④、⑤、⑥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8-11 09:20:43 至 2026-08-1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39元/亩。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任务按照中标后单价核算并落实执行;中标供应商按照“每捆不超过5元且每亩不超过75元的标准实行差额收费”。2.供应商应在本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联系方式: 0953-509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国贸新天地4号楼8层8010室 联系方式: 18152506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建雄 电话: 0953-509851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罗绍伏(项目负责人)、王明明、陈连旭 电话: 18152506461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