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118号-syzfcg2026-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第三幼儿园综合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9.4条: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情形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情形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情形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情形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情形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情形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第三幼儿园 地 址: 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 1868635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长春市双阳区丹江街611号 联系方式: 0431-84254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磊 电 话: 0431-84254554 初审: 丰硕 复审: 王磊 终审: 吴国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