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2026NBHSWCS322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HJC01-06-16a地块表土剥离和围挡设置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初次磋商响应报价:1542043(元) 宁波中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春华路1673-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HJC01-06-16a地块表土剥离和围挡设置建设工程项目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HJC01-06-16a地块表土剥离和围挡设置建设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欧孟梅 浙233202420250154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鸿健,周利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谷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招标费率标准的80%,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0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271183 质疑联系人: 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42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菊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28881328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 真: / 联系人 :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2026NBHSWCS322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HJC01-06-16a地块表土剥离和围挡设置建设工程项目【定稿】7.29.doc 700.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28.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