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400-00780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病房监控及安防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92890.00 最高限价(元):179289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本院通过采购专业设备,实现我院监控及安防系统一体化信息建设。安防核心交换机1台、汇聚交换机3台、8口POE交换机2台、24口POE交换机10台、新增红外半球摄像机114台、新增枪型摄像机14台、摄像机支架14个、网络存储设备3台、企业级硬盘72个、改造摄像机141台,等一批专业设备(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并且现场须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未按照要求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导致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解密时限为本项目开标后30分钟内,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时间延长的除外) 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第四医院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联系方式: 024-5620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易佳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东华园西区北门东200米 联系方式: 024-56702340 邮箱地址: yjlzb123@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易佳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390059781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024-5670234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