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FJYJDZD-2026-0013-A03 项目名称:广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所属部分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0.93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包组一:肇庆一大队、二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包组二:韶关一大队韶关驻防队伍(含大队部)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包组三:韶关一大队江门驻防队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包组四:韶关二大队东莞驻防队伍(含大队部)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包组五:韶关二大队河源驻防队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 2、标的数量:5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包组一 肇庆一大队、二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执行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预算”或“服务期限届满”先到者为准) 人民币2,931,659.00元 包组二 韶关一大队韶关驻防队伍(含大队部)主副食品定点采购 1项 人民币828,846.00元 包组三 韶关一大队江门驻防队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 1项 人民币644,658.00元 包组四 韶关二大队东莞驻防队伍(含大队部)主副食品定点采购 1项 人民币874,893.00元 包组五 韶关二大队河源驻防队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 1项 人民币629,309.00元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项目品目: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所属部分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完成广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所属部分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工作。 4.投标人应对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本项目分为5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单个包组或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需单独对每个包组进行报名、登记,且每个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执行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预算”或“服务期限届满”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应提供相应规定文件,如适用本项目情形,则采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任意一种方式。具体报名详见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xzb.cn/)报名入口。(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李小姐。)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相关公告在相关网站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村坑边街183号穗华心素质教育培训基地教学楼4-6层(临时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0-8568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20-8756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