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781262030060000022-LX[2026]14390028

二、项目名称

兰溪市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766000(元) 金华锐昕达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玉泉东路669号4幢4402室 8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兰溪市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项目 兰溪市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项目 奥林巴斯内镜全镜维保服务,奥林巴斯内窥镜设备共30根 奥林巴斯内镜全镜保修,包含所有备件(包括但不限于导光束、插入部组件、NS组件、SW按钮、内窥镜专用开关组件等)维修更换,设备的安全检查、质量保证、24h*365天热线支持、远程服务、预防性保养等,在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上述保修所需维修配件、备件;承担上述服务人工费。 维保服务时间:1年 零配件具有规范的进货渠道,所有零配件为奥林巴斯原厂原装全新配件,确保维保后设备质量达到厂家性能指标,并符合法定部门检测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美洪,蔡德华,许小龙(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蒋小东,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费按中标金额×1.5%收取,不足7000元按7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4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兰溪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88669971 质疑联系人: 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8669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400号利学楼4-2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1293312 质疑联系人: 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22753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507 附件信息: 兰溪市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项目(定稿).doc 465.1K 提取自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3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