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6-15 2、采购项目名称:光山县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猪肉、禽肉等)、鸡蛋、蔬菜(含豆制品)、调料等食材及原辅助材料统一采购配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一学年(2026年秋季开学-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学校食堂。 2.4、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学生餐费)。 2.6、预算金额:4500000.00元(最终以实际食材采购金额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8、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光财公开招标-2026-15-1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信阳恒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商务中心区上官岗社区牌坊路与大杨岗路交叉口恒利食品产业园1号楼 4,50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6.7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光山县第七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 / 1批 45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孙丽(组长)、王永、刘玲、章雯、胡成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59,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光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6-885601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光山县第七初级中学 地址:光山县千家堰社区湾湖春天东侧50米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1503769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太古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白帅 联系方式:13103764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帅 联系方式:1310376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