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2]XXS[GK]2026003 项目名称: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288,300.00元 采购包1(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288,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857,2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60200-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 1(项) 否 本项目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两大核心方向布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农田灌溉保障设施、污染治理净化设施、生态拦截与配套设施。采用 “源头拦截 + 坑塘调蓄 + 末端强化除磷 + 生态涵养 + 水循环回用” 的组合治理模式,系统整治流域规模化农田种植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 21,288,3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精神,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即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3)1、本采购包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的规定,采购人在该项目上安排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本采购包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将本采购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 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 “采购标的一览表”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示: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投标总报价”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 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12 至 2026-08-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3 09:45: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现场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CA证书(建议在CA 证书上粘贴投标人单位名称,避免混乱误领)送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C404) 并签到(“远程开标”除外)。开标室如有变动,则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开标室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人-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西洋路9号 联系方式: 0592-7307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联系方式: 1895920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洪晓玲 电话: 1895920322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2日 相关附件: 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350212]XXS[GK]202600320260812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