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教育局 征集人地址: 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征集人联系人: 杨晨星 征集人联系方式: 17397688770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6-2027学年第五师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SZCY-2026028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指定主管预算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教育局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大米类 99% 1 2 蔬菜类 99% 1 3 大肉类 99% 1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型企业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3】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6-09-02 00:00:00 至 2027-09-01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 2026年08月12日 至 2026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 方 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10: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现场开标地点:新疆双河市军垦路216号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征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启响应文件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采购需求:为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卫生,保证食材的配送质量和配送效率,进一步提高食材的溯源性,同时提高采购的效率,本项目划分3个合同包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要求,每个合同包计划征集3家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材供应商,负责2026-2027学年第五师学校(包括82团学校、83团学校、85团学校、86团学校、87团学校、88团学校、89团中学、91团学校、师高级中学、师职校、实验学校、81团幼儿园、82团幼儿园、83团幼儿园、84团幼儿园、89团幼儿园、91团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师幼儿园等)食堂食材的配送,(第一合同包)粮油及副食品类配送范围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类、调料类、水产类、冻品类等食材;(第二合同包)蔬果、奶制品及蛋类配送范围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奶制品类、蛋类等食材;(第三合同包)鲜肉类配送范围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鲜肉食材;食材配送数量和品种以满足学校食堂及采购人用餐所需的要求,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5、其他资格要求 (1)2026-2027学年第五师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同时提升履约效率,本项目划分三个合同包进行采购,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任意多个采购包的采购活动,但最多只能入围其中一个合同包,实行“兼投不兼中”。 评审时按包1→包2→包3顺序开展,供应商在前序分包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的,后续分包投标正常参与全部评审环节,但不再将其纳入拟入围名单。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记录中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框架协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征集文件。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调查附件.docx 38.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