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永财采备字[2026]0047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昌县河西堡镇小麦加工生产设备更新及产品升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null):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焦作市锦良机械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质疑函,对预中标供应商甘肃锦程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复核,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甘肃锦程建设有限公司,更正为:焦作市锦良机械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3,498,000.00元,更正为:3,52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质疑事项及复核结论 质疑事项 1 :甘肃锦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填写为“轻工业”,而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所属行业为“工业”。经复核 “ 轻工业 ”并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中规定的合法行业分类,声明函应认定为无效 , 该项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 2 :甘肃锦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数据与公开信息存在差异,企业类型划分错误。 经复核,质疑人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变更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经核查,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昌县河西堡镇金河路18号 联系方式: 13830585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今成佳业(四川)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3楼1316号 联系方式: 1923940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敏慧 电话: 19239406186 今成佳业(四川)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永昌县河西堡镇小麦加工生产设备更新及产品升级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附件.pdf 永昌河西堡小麦加工项目中标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