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300-095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医院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公告中的第五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的地点从“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改成“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3日10时1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会议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会议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响应)无效。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本项目需邮寄电子备份文件,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电话:13604227393, 邮编: 114001。电子备份文件由顺丰快递(建议)送至指定的电子备份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电子备份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 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会议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会议号见前附表特殊说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中医院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15号 联系方式: 0412-5800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祥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48栋1-2层S15号 联系方式: 1804120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彦松 电 话: 1804120558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