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SA[GK]2026001 项目名称:2026年免陪照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0,000.00元 采购包1(2026年免陪照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免陪照护 1(项) 否 (一)技术及服务规格 1.基本条件:投标人需配备足够、稳定、训练有素的自有护理员和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服务质量。须按规定定期培训护理员(覆盖率100%),派遣的护理员应具备医疗资历和近一年健康证明。近三年有三级医院生活护理服务经验。须具备患者陪护能力。护理人员经公安机关审查,无犯罪记录,并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2.医疗护理员条件:女性年龄18-55周岁,男性年龄18-60周岁,符合劳动者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方规章制度。无行政处罚、不良嗜好、不良信用,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携带者,无残疾,需提供福建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有沟通能力。接受过护理及院感培训,并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明。 3. 医疗护理员工作内容(参照医院《护理员日常工作流程》执行)。 4. 医疗护理员工作质量标准及监督 工作质量标准由投标人的管理人员监督,每日定时巡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投标人需提供《护理员服务质量监督考评办法》,其中评分表的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以投标人和采购人最后讨论结果为准。 (二)验收要求: 1. 服务须满足采购要求,否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响应及合同执行。 3.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8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13 至 2026-08-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3 09:15: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号 联系方式: 0591-8356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联系方式: 0591-87620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新骋、林升晶、齐雪英 电话: 0591-8762086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免陪照护([350101]SA[GK]202600120260812002)-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