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727263270010000016-KXPAGK2026-027
二、项目名称
磐安县好溪流域污染溯源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975000(元) 牵头供应商: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海洋大学 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81.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磐安县好溪流域污染溯源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磐安县好溪流域污染溯源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晓军,葛小兵,孔小芬,许亚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倪一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46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4665517 质疑联系人: 许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4665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连美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858975995 质疑联系人: 卢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33997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磐安县好溪流域污染溯源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项目7.22发布稿.doc 660.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