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5105242026000204
二、项目名称
2026年两河镇何营村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顺泰百旺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大石镇大石社区东大 街347号 499,138.00元 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顺泰百旺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220800 A02220800 农林产品初加工机械 2026年两河镇何营村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499,13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敏 、 税小红 、 毛治勇 、 陆宏才 、 李小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48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四川顺泰百旺商贸有限公司 王老师 (152282875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叙永县两河镇保丰路149号 联系方式: 15284051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瑞景隆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叙永县东大街与东外街交叉口东北20米 联系方式: 0830-6866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老师 电话: 0830-6866268 四川瑞景隆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6年两河镇何营村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N51052420260002042026072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川顺泰百旺商贸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顺泰百旺商贸有限公司).pdf 报价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