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GP2026-1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6-2028年机关、龙华区局和美兰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1.7468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1.7468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否 9,517,468.09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采购包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提供无环保类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4)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至 2026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不见面开标室20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本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 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 2 ) 海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网址https://ggzy.hain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投标人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40016912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9号 联系方式:卓先生0898-68567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208房(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联系方式:0898-66529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远山 电 话: 0898-6652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