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150102-NMGDK-GK-20260002

二、项目名称

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上海科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北闵路679号-136 综合评分法 否 5,613,172.89元 95.40 合同包2(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丽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嘉逸大厦南楼13012号 综合评分法 否 1,869,013.25元 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一标段)): 服务类(上海科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一标段) 本项目涉及线缆、管道及信号机更换维修,标志、标线、护栏及附属设施、LED灯、灯泡、启闭检查井盖等内容的更换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清单 (一)项目要求 1、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人员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做好安全技术工作、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企业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凡违反规程规范或偷工减料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和造成环境污染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材料使用前须经采购人认可。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 4、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施工人员进场必须遵守采购人所有相关规定、制度。 6、施工过程中选用的主要材料均保证是优良的合格品。 7、供应商因施工质量影响整个工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规范:施工过程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围挡需规范设置,配备明显的警 示标志(如安全护栏、交通导向标志及路障指示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施 工期间造成的其他设施破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人员着装:工人施工要统一着装反光背心。 场地清理: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中应加强对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的保护,施工 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集中拉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三)修复及时性要求 路面挖掘修复:路面挖掘修复及零星工程的开挖修复必须当天完成。 井盖及雨水篦修复:检查井盖和雨水篦若出现破损或丢失,要在当天及时修复。 (四)质量要求 施工标准:按照市政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应急工程按采购人要求施工,并符合国 家、地区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质量责任:因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签订后一年(如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金额上限服务期提前结束) 按照市政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应急工程按采购人要求施工,并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5,613,172.8900 合同包2(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二标段)): 服务类(内蒙古丽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二标段) 本项目涉及线缆、管道及信号机更换维修,标志、标线、护栏及附属设施、 LED灯、灯泡、启闭检查井盖等内容的更换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清单; 按照市政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 应急工程按采购人要求施工, 并符合国家 、地区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合同签订后一年(如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金额上限服务期提前结束) 按照市政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 应急工程按采购人要求施工, 并符合国家 、地区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869,013.2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采购人代表) 、 郭** 、 刘** 、 仉** 、 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为基础,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一标段)): 7.806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二标段)): 2.803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与新华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 0471-6213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蒙古迪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大街嘉逸大厦D1座南楼18楼 联系方式: 0471-3123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斌 电话: 0471-3123213 内蒙古迪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相关附件: 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亮化应急维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科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蒙古丽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