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剂研发及备案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牵头单位)、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剂研发及备案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医药创新发展新药研发项目-制剂研发及备案(C01050500药学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我院提供本次研究制剂处方及用法用量条件下,由中标方负责完成本制剂备案所需要的药学、药效学及毒理学研究资料,并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获得备案号,备案研究周期15个月(以收到药材为时间起点);获得备案号后,继续完成本制剂的稳定性考察,直至24个月,组织完成延长效期申报资料,协助院方进行备案申报。 服务要求:中标方根据院方提供的处方及用法用量,进行分析,按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申报要求,完成药学(包括处方审核、原材料的工艺研究,小试工艺研究,中试放大研究、质量标准研究、微生物方法学研究、24个月稳定性研究、样品检验、包材适用性研究、编制药学申报资料)、药效学研究(包括研究研发制剂主要的功效与治疗作用)、毒理学研究(包括研究研发制剂是否存在急毒、长毒),并组织申报资料交给院方,协助院方申报。 服务时间:2027年11月底前完成备案 服务标准:(1)负责组织完成申报资料,协助甲方申报直至取得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2)负责完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协助甲方重新申报直至取得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且备案制剂有效期为24个月;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文清、明瀛满、赫畅、张睿(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剂研发及备案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00万以内的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超出部分按0.8%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2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联系方式:024-2326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 联系方式:024-22516760-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馨凝、刘岩 电 话:024-22516760-80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上传稿3次-药剂研发招标文件7.24.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