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SZJZ2026002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独领风骚——滴水洞三号楼诗词书法手札艺术展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独领风骚——滴水洞三号楼诗词书法手札艺术展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CGXM202643000000088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强制节能产品等内容,具体详见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 一) 更正 :本项目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价格扣除” 补充 :⼩微企业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涉及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价格扣除” 补充: 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的加分。投标⼈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的加分。投标⼈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复印件或相应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补充: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和《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表》,见附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清单中 增加: “75英寸液晶电视 和 台式计算机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相对应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款“其他规定” 更正 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项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韶山宾馆 地址: 韶山市韶山冲故园路16号 联系人: 张欣 邮编:/ 联系电话: 0731-55650232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3号德仁聚星城A座公寓酒店0703006-0703009号 联系人: 李敏 张相悟 邓思怡 邮编:/ 联系电话: 0731-58560896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敏 张相悟 邓思怡 电 话: 0731-58560896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相关附件: 独领风骚——滴水洞三号楼诗词书法手札艺术展项目附件资料(已更新).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