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222026000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大包装、小包装、最细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此基数的1.5%计算后在下浮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该文件的各项计费标准执行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7.6373(万元),更正为:4.3737(万元)。 合同包2: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此基数的1.5%计算后在下浮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该文件的各项计费标准执行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2代理服务费金额:3.5882(万元),更正为:2.5087(万元)。 合同包3: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此基数的1.5%计算后在下浮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该文件的各项计费标准执行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3代理服务费金额:1.3642(万元),更正为:1.3225(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武胜县中医医院 地址: 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迎宾大道2345号 联系方式: 0826-666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标顺建工程管理(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198号新风尚6幢5层10号 联系方式: 0817-8808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817-8808168 中标顺建工程管理(四川)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