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SHD-(GK)2026-17 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高地及“组团式”医疗深化拓展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628600 最高限价(元): 276600,1052000,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高地及“组团式”医疗深化拓展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66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用于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与模拟教学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高地及“组团式”医疗深化拓展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 16 预算金额(元): 1052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血栓抽吸负压吸引泵、单侧双通道脊柱内镜动力系统等设备,用于推进心血管内科、骨科中心建设(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高地及“组团式”医疗深化拓展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三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电子胃镜诊疗系统、生物反馈起搏治疗仪、消化道动力检测仪、肝胆成像系统等设备,用于提升消化疾病无痛诊疗能力(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3】 (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至 2026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 0998-29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方式: 1669978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羿小玲 电 话: 1669978011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8.13.doc 1.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