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CG-2026040 项目名称: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0,634.6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5: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6: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7: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4(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5(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6(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六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7(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2(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投产品为进口的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进字号注册证。 (4)所投产品为进口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所投产品为国产/本国产品的,提供国产产品/本国产品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3(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4(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5(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药品的,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6(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六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药品的,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7(2026年物料采购项目第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至 2026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