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6-08-13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82,85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14,844.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14,844.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014844.0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14,844.05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合同包2(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32,860.3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32,860.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632860.3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32,860.35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合同包3(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07,940.9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07,940.9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207940.9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7,940.95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合同包4(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27,210.6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27,210.6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127210.6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7,210.65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信 用 记 录 : 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要求体现截图时间)(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2(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信 用 记 录 : 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要求体现截图时间)(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3(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信 用 记 录 : 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要求体现截图时间)(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4(石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信 用 记 录 : 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