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6001488

二、项目名称

制剂委托加工(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经开区幸福路东段 4,300,000.00元 医疗机构制剂委托加工服务(百分比):88.5%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医疗机构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须对每批次的中药饮片、原辅料、产品中间品以及成品进行抽样、检查、留样等; 需配合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状况以及受托产品的原辅料、中药饮片、包材等的储存情况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须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产品须同时符合采购人提供的质量标准及最新版《中国药典》的要求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军(采购人代表) 、 申燕 、 何琎 、 张晓蓉 、 郭家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907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计划号:51000026210200075538[2026]05410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中标金额以此为准: 百分比报价8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 联系方式: 郭老师,0830-260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13111882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雯、严睿、周备、沈润莲 电话: 13111882553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制剂委托加工(二次)(N51000120260014882026072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