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FHZFCG(2026)153D
二、项目名称
2026-2027年西坞街道照明设施养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6(%) 浙江金缘光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天峰路5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2027年西坞街道照明设施养护 2026-2027年西坞街道照明设施养护 2026-2027年西坞街道照明设施养护,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财政资金审批情况、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正国,顾晨辉,张海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励竞熠,刘恒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26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奉化西坞南路8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685880399 质疑联系人: 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685880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忻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印象奉化12号楼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旭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9012931096 质疑联系人: 陈徐波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8123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0574-89285326 联系人 :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85326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292.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