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123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林业局河南省平顶山市伏牛山—淮河生态屏障区国土绿化示范中幼林抚育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8,302,800.00元 最高限价:983028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865号-14 第十四标段 4398990 4398990 是 439899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39899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工程概况:对河南省平顶山市伏牛山—淮河生态屏障区262140.99亩森林进行中幼林抚育,本标段涉及团城乡69个作业小班,抚育面积13041.06亩,采伐株数347377株,69块项目公示牌(青石板雕刻项目内容,黑底白字,长70cm,高55cm,厚3cm,浆砌石基座,水泥砂浆粉刷压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6)采购内容:作业设计图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五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各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投标人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26096.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林业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路与夏耘路口东100m路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3738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佳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港A座615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87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8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