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621020002988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环廊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7512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7512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环廊运维服务项目 200.751205万元 1项 1、运维服务范围共包括道路清洁保洁及设施清洁、安全秩序管控、智能设备房管控系统、设备设施维修养护、配套停车场运维等五项服务内容。 2、运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环廊。 3、服务时间:2026年9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注:投标必须以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包件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拟参与投标时,必须以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且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XX%,并且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XXX%,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型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拟参与投标时,必须以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且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XXX%,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XX%,并且接受分包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XXX%,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型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且接受分包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XXX%,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通用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必须通过下述第三条“获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8-17 至 2026-08-24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上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标仪式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第23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投标人的代表须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仪式。未携带CA数字证书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问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代表还需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副本投标文件,纸质副本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密封或迟交的纸质副本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开标现场接收。纸质副本投标文件与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1号楼晋商联合大厦20层 联系方式:,010-6330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方式:黄耀、孔令芳、曹宇臣,18920230270、1852214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耀、孔令芳、曹宇臣 电 话: 18920230270、185221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