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XZYL-HW20260801 项目名称: 伊宁县2026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970000 最高限价(元): 7770000,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伊宁县2026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77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3000亩全场景智能化生产基地配套设备设施、10000亩智能化制种基地改造提升设备设施及制种基地智能化生产应用,实现制种基地智能化场景的构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伊宁县2026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制种基地监管装备提升、制种技术应用攻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一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内货物全部到场,2027年4月30日前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至 2026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吉里于孜镇文化路15号 联系方式: 18999391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开发区墩买里大街伊犁民族外贸企业联合体总部大厦A座二楼201-1号 联系方式: 15509992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少伟 电 话: 1550999262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伊宁县2026年玉米制种大县奖励项目设备)lqw8.17定.pdf 72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