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000263030420000170-NBMC-20265051磋
二、项目名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装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544368(元) 宁波中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民丰街69弄10-12号(双) 78.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装修)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装修)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装修),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和图纸 40个日历天 卓开君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2332008202303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绍春(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袁青海,郑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下浮50%),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422113 质疑联系人: 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42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夏坤、张百军、王立挺、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868620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101271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NBMC-20265051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装修)【定稿】.pdf 625.5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76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