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编号 : JSZC-320703-TYJT-K2026-0016 项目名称: 2026年连云区重大公共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竣工结算复审)(二次)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效益收费不超过《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的标准。 注:①基本费按《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工程结算审核项基本收费的标准下浮80%计取(固定费率,不可竞争);效益收费按下浮率报价。 ②结合行业成本与服务标准,本次效益收费报价以下浮率80%作为参考价,评审过程中,若供应商报价高于该参考标准、存在影响服务质量或无法正常履约风险的,供应商须提供以往业绩中不少于3个审定额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同时采取相同取费标准(下浮80%以上且复审完成案例)(如若存在非本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业绩,需以《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下浮计算后价格进行对比),以此作为合理性解释,对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提供审计合同及审定单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定单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盖章,缺一不可。) ③如果入围供应商效益收费报价相同,则进行业绩比选,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审计业绩,核减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 ④投标人所下浮率至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目前的电子投标系统中,对应的报价填报栏目标识为“优惠率”,优惠率等于下浮率,此差异为系统后台固定设置所致,无法修改。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确定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共 5 家, 用于 连云港市连云区审计局竣工结算复审 服务。详细内容见征集文件 “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 。 注:本次采购采用价格优先法,各供应商报价响应均为 下浮率 。 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属性为服务 。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 执业资格。 ②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最少不得低于 6 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 3 名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至少 1 名土建专业、 1 名安装专业) 注:投标时 须提供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 自 2026 年 4 月至 今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③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 5 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审定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5 个类似业绩中至少包含 1 个 EPC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1 个 交通运输(类别: 水运工程 ) 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1 个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缺一不可。 注:( 1 )提供审计合同及审定单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定单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盖章,缺一不可。 ( 2 )业绩完成时间及审定额以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为准。 ( 3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主体信息、项目信息、规模指标、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不出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 ( 4 )业绩须为投标人自身的,上级单位(集团)或下属分公司业绩,均无效。 ( 5 ) 同一合同下的工程不重复计取业绩 。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征集保证金。 2. 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征集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2023 〕 101 号)要求, “ 苏采云 ”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 “ 苏采云 ” 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征集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 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 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审计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15996146959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F3号楼9楼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518-8188003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话:0518-81880036 附件: JSZC-320703-TYJT-K2026-0016征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