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CZ-2502051911-26279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6-03826 3、项目名称: 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及配套设施采购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550 (万元) 6、最高限价: 544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为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及配套设施采购,最高限价为544万元,数量:13台,用途:科研、教学,本项目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除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之外的其他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如为原装进口产品,则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适用于采购人所在区域总代理)(须提供总代理与国外制造商的关系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至 2026年08月25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whzfcgxt.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6年08月19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含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合同签订前相关要件的核验。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核验投标人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以“资格条件承诺”形式对其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所作出承诺的事项的真实性,核验未通过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评标/评审报告推荐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标人涉嫌虚假承诺等行为的,将报告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 ①交货期: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交货期为: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应在国内供货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日内(进口设备为收到采购人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向银行开出100%L/C后180日历天内)(含试运行10天),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江汉大学)指定地点(如采购人不具备接收本项目设备、货物的条件时,则中标人具体送货、进场安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除 组合式近红外荧光寿命光谱仪 之外的其他设备交货期为: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含试运行10天),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江汉大学)指定地点(如采购人不具备接收本项目设备、货物的条件时,则中标人具体送货、进场安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②包保服务期:自项目包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汉大学 地 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三角湖路8号 联系方式: 027-84225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联系方式: 1806410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雨莹,柯子怡,莫程 电 话: 1806410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