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正基公招(货物)2026-009/2 项目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2026年尿液检测试剂杯及毛发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2026年尿液检测试剂杯及毛发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用于全市吸毒嫌疑人员尿液检测的试剂杯及毛发初筛检测试剂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其他资质: ①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或货物生产厂家应在2023年国家禁毒委发布“禁毒办通【2023】1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毛发现场快筛器材检测能力比对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检测物质范围为覆盖7种物质(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可卡因、甲卡西酮、四氢大麻酚)的通过名单中。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至 2026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西宁市民中心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政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宁市公安局 地 址: 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 联系方式: 0971-611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67号格桑花创新大厦北楼4楼 联系方式:0971-3537375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 383.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