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100-ZJHX-G2026-0009 项目名称: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217.000000万元(采购包1:131.000000万元;采购包2: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0≤报价优惠率<1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 2 均适用)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批发业(行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 2 均适用)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https://jszfcg.jsczt.cn/jszc/login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 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 3.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 苏采云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7号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 18605110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518室 联系人:韩佳 联系电话:1391342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佳 电话:13913420672 附件: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1100-ZJHX-G2026-0009采购文件.doc 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