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Y2026084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南高基学校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583570 最高限价(如有):583570元 采购需求:监控采购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于2026年8月14日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到投标截至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导致本项目废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为了该项目正常推进,本项目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110.249.147.67/G2/,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9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受理质疑单位联系部门、联系电话:0311-80742439。联系部门:河北欣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16号广安小区谈后园008幢办公楼307室、308室、312室,采取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接收质疑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绑定 CA 数字证书(CA 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 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0311-89868278。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新华区南高基学校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路街道南高基村文昌街13号 联系方式:0311-87722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欣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和平东路316号广安小区谈后园008幢办公楼307室、308室、312室 联系方式:0311-80742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鸿雁 电 话:0311-8074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