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J—2026201 项目名称: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民生幸福项目 预算金额:88.767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767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民生幸福项目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作或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等),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站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2/content_2041870.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至 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或现场 方式: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8号(华泰首席国际大厦)B座210室或17749517836@163.com。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取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749517836@163.com)(邮件须备注:公司简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纸质文件邮寄地址,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或到现场(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8号(华泰首席国际大厦)B座210室)领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工本费及邮递费:100元,售后不退,付款支付宝账号:17749517836。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8号(华泰首席国际大厦)B座210室(投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授权代表出席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携带授权委托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说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招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2025年7月-2026年7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距响应截止时间近一年内(2025年7月-2026年7月)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响应截止时间近一年内(2025年7月-2026年7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最高限价: 人民币88.7674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1 喷淋(含破路、回填等安装费) 个 70 3,200 2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个 700 209 3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套 50 1,139 4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套 50 310 5 AI电瓶车阻梯监控摄像头 套 300 826 6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 套 50 2,300 7 防火门 套 25 2,220 8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个 208 73 9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个 208 55 3.交货地点: 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配送至指定点位;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AI 电瓶车阻梯监控摄像头、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防火门均按已提供点位送货安装到位。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统一配送至大队,再由大队分发至各社区。 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5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6.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9.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网站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 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2.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3.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文件应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⑤《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5)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6)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联系方式:刘工 17749517836、1811294579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535856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8号(华泰首席国际大厦)B座210室 联系方式:骆工、15380838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工 电 话: 1538083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