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382262220010000001-JWYQ202635-1

二、项目名称

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防洪河道整治项目设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805000(元)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飞霞南路890号 84.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防洪河道整治项目设计(第二次) 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防洪河道整治项目设计(第二次)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美胜,黄涛,曹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符合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铁路建设中心 地 址: 温州市乐清市宁康西路与盛惠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80米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1889050 质疑联系人: 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1889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780107502 质疑联系人: 李荣飞 质疑联系方式: 0577-575788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 98.9K b6cc40f70c5b118a597b71d95c46c0a3.png 11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M